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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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0-28 点击数:774
各院系:
根据省、市、区人民政府召开的2009年度冬季征兵工作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了冬季征兵工作重心由城镇待业青年、农村青年调整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系2009年应届毕业生为主,并在体检标准和征接兵方式工作上做了一定调整。为圆满完成上级征集任务,现根据上级精神将武汉市洪山区实施方案转发如下,请各院系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人武部)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武汉市洪山区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实现目标
征兵工作是国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加强部队长远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国策,是保持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做好新形势下的征兵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而重大的任务。完成好兵员征集任务,是各级政府履行国防建设职责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今冬征兵工作要严把关口,真正把思想政治思想牢、文化程度高、专业技能硬、身体素质好的青年征到部队,圆满实现征集任务,实现“无退兵、无换兵、无违规违纪、无事故”的目标。
二、招收政策
(一)征集的对象和范围。征集的主题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系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辖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校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伍衙准其复学。2009年已毕业户口交由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非洪山区籍毕业生,持预征对象登记表回户口原籍报名,我区不接受报名。目前在校就读未毕业的非洪山区籍学生,其户口未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需将户口迁入集体户口后方可接受报名。
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新兵的年龄。男青年为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读和应届大专以上学生征集的年龄等同男生。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参动〔2008〕10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方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乡、镇武装部报名应征,全日制大专院校在校学生组织报名,除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科技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长江职业技术学院等有专设武装部的院校直接将人员上报区征兵办以外,其余各类院校均按照属地管理的规定,到相应街、乡、镇武装部报名,再有相应街、乡、镇武装部上报区征兵办,各街、乡、镇武装部在统计报名人员是要将各类学校学生与本籍报名青年分开制表上报(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报名应征青年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09年12月1日,新兵的年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五)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优惠政策。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给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和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补偿,不足6000元的,按照实际金额补偿。
三、实施步骤
根据上级总体计划安排,结合洪山区实际,我区今冬征兵工作从10月20日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 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
主要是参加市征兵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领会文件要求,调整完善征兵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上级各项要求,制定详实可行的计划、方案。及时组织对征兵办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于10月25日全市“征兵宣传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洪山区在省出版城,各街、镇、乡和大(中)专院校要相应设立宣传点,区征兵办届时将分组进行检查。
(二) 报名目测和体检准备阶段(10月26日-11月4日)
10月26日至11月4日由街、乡、镇武装部和各类大专院校组织应征青年报名,通过目测和初审进行筛选,确定应征对象。区卫生局和区征兵办体检组组建体检站和参检医生,适时组织体检医生进行培训,熟悉今冬征兵体检的新标准,新要求,同时完善体检站软硬件设置,做好征兵体检准备,今年体检站设置在区人武部办公楼一楼(区人武部搬迁至洪山区南湖大道马湖社区保利心语小区路口)。
(三) 全面体检阶段(11月5日-11月15日)
11月5日至15日,由区卫生局和区征兵办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总时间控制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 全面政审和复查、定兵阶段(11月16日-12月9日)
由区公安区分局和区征兵办政审组织体检合格人员全面政审。完成征接走访及“五方定兵”工作。
(五) 新兵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阶段(12月10日-12月31日)
根据市征办兵员输送计划,由区征兵办和区交通局共同组织好新兵输送,确保顺利、安全交接。在所有新兵交接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上报。
六、保障措施
按照〔2003〕参动字第83号文件通知要求,个街、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如实解决征兵工作所需经费。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征集高素质兵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国无防不立,民无军不安。从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军队履行使命、完成多样化军事行动的任务更为突出。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对兵员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在兵员征集中,要强化思想意识,切实增强征集高素质兵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住关键环节,科学严密组织实施。征集对象主体由城镇待业青年、农村青年调整为各级各类应届毕业生,征集的女青年,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市征兵办确定我去新兵入伍手续“一站式”办理试点,这是今冬征兵工作的一个重大变化。我们要努力适应这一变化,主动调整工作思路,抓住关键环节,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征兵工作任务。
(三)坚持廉洁征兵,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征兵中的不正之风,既影响新兵质量,损害兵役机关形象,也败坏党风、军风和社会风气。因此,各级政府兵役机关和智能部门,一定要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坚决贯彻全国、两级军区廉洁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执行廉洁征兵“十不准”,坚决查处在征兵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树立征兵的良好风气。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0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