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自2009年寒假开展“百名教师访百家”活动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院(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活动已经逐步成为我校学生工作的品牌之一。现经研究决定在2010年寒假继续组织开展“百名教师访百家”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走访对象
各院(系)需确定1—2名走访对象,要求对象具有代表性,可以是特别困难的学生,如孤儿、残疾学生等,也可以是其它方面有典型代表性的学生,如家庭困难但特别优秀,或者比较受到社会关注的学生等。
二、走访内容
1、代表学校慰问看望学生及家庭;
2、调查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寒假思想状况;
3、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及学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方式
1、各院(系)按要求挑选1—2名学生作为本次活动的走访对象,填写《2010年寒假走访对象登记表》,于1月18日前报送学工部资助中心。
2、学工部会把所有走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有意参加走访活动的教师可根据就近就便的原则确定一名走访对象,填写《2010年寒假走访活动报名登记表》,于1月25日前报送学工部资助中心。
3、学工部根据报名情况于放假前确定参加走访的教师,教师在寒假开展走访活动。
4、下学期开学后,教师需提交《2010年寒假走访活动记载表》、《2010年寒假走访活动家长反馈表》及影像DV、照片等相关支撑材料。
5、学校将划拨走访活动专项经费,具体额度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希望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走访活动,认真挑选走访对象,积极动员教师参加,确保走访活动顺利开展并收到良好效果。
2、教职工开展走访活动要严明纪律,不要给被访学生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同时也要提高防护意识,保证自身安全。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1月12日





